除夕日,母親先煮熟幾個雞蛋,染上紅色以示大吉大利,分給孩子們。孩子們分得紅雞蛋后不能全吃掉,要“賣”掉一半給大人吃,并喊“賣蛋賣蛋,懶漢滾蛋”,大人樂哈哈地接過來,就算把懶惰買下了。人們希望,小兒年終之時把懶惰賣掉,新的一年里就會變得勤快起來。
也還有些地方,除夕還有小兒“賣癡呆”的趣俗。小孩子在除夕日沿街逢人呼喊“賣癡呆”,如有人答應,就對他說“賣給你癡呆”,就算把癡呆賣給他了。宋代詩人范成大有詩《賣癡呆詞》也生動地描繪了一些地方賣癡呆的風俗:“除夕更闌人不睡,厭禳鈍滯迫新歲。小兒呼叫走長街,云有癡呆召人賣。……”
過年是件喜慶的事,但在舊社會,窮人則把臘月三十稱作“年關”,他們憂心忡忡,愁年不好過,猶如過一道關口。商家富翁財主們放債,是以臘月三十為期限,到時要連本帶利一起歸還。小年一過,債主們就要向借債人討債,他們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出入欠債人的家庭,尤其是除夕的夜晚,各商號通宵不閉,索欠者往來奔走,直到黎明。
有趣的是,討債人即使到了黎明,手中所提的燈籠仍不能熄滅,如熄滅了則算作自認為元日新年已到,不能再討債了。欠債人這一夜最難推脫,如果能捱過這一夜,就等于債務又可以延遲一整年。于是,他們還不起債就躲,想方設法地逃避。
舊時有一些歌謠,多少道出了欠債者們的無奈和尷尬:臘月二十七,請你勿著急;臘月二十八,我一定想辦法;臘月二十九,我家有有有;三十夜,不見面;初一碰見拱拱手。